• 首页>
  • 搜索
  • >正文
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《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各省,自治区,直辖市 红桃视频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,委),公安厅(局),商务主管部门:  现将《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
2022年3月14日

抄送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。

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

第一章  总  则

  第一条  为加快推动城市货运配送体系绿色低碳发展,进一步加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工作规范化,制度化,保障示范工程建设有力有序推进,不断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水平,更好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实施,制定本办法,  第二条 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申报,组织实施,验收与命名,动态评估等工作,  前款所称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,是指经交通运输部 红桃视频免费观看,公安部,商务部按程序评审通过,并联合发文确定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(以下简称示范工程),  第三条  示范工程建设应当遵循公开,公平,公正的原则,统筹开展示范工程管理工作,  第四条  示范工程创建以城市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(以下简称创建城市),创建周期原则上为3年。

第二章  申报流程

  第五条  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,商务部,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,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,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有关国家战略实施,结合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相关规划,政策任务部署,按照行业发展实际,印发示范工程申报工作通知,明确总体要求,申报条件,支持方向,工作安排等,  第六条  申报示范工程的城市,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  (一)城市规模,地级及以上城市,优先考虑直辖市,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红桃视频网站,  (二)物流基础,物流枢纽站场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,信息化水平较高,物流需求旺盛,城市配送,甩挂运输,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发展潜力大,  (三)政策环境,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城市货运配送基础设施建设,便利通行政策,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推广等方面有具体,明确的支持政策,  第七条 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省(区,市)有关城市进行申报,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,应结合城市发展特点,编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,具体要求见附件1),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,抄报省级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,  第八条 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,对申报城市材料进行审核,形成审核报告,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确定推荐申报城市名单及优先顺序,并按要求向交通运输部,公安部,商务部报送申报城市名单,审核报告和申报材料,  第九条  交通运输部应会同公安部,商务部,组织专家对审核报告和城市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,经公示后,按程序公布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。

第三章  组织实施

  第十条 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部级评审意见,组织辖区内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修改并正式印发《实施方案》,报交通运输部备案,  第十一条  创建城市应按照备案的《实施方案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开展创建,细化建设任务,明确各项任务项目载体,科学制定工作进度计划,落实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,创建城市对创建任务的完成和实施效果负主体责任,并按照示范工程相关管理要求开展数据报送,自查评估等工作,  第十二条  创建工作应争取城市人民政府的支持,应当建立交通运输,公安,商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,定期研究部署示范工程创建工作,鼓励建立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考核机制,将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和创建结果纳入城市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核,  第十三条  创建城市应开展自查评估工作,自查评估每年开展一次,对照《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分细则》进行自评打分,并编写示范工程总结报告(具体要求见附件2),报省级交通运输,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审核,  第十四条 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创建城市的跟踪督导和绩效评估,定期开展集中督导,并结合创建城市上报材料,开展实地查验,进一步完善示范工程总结报告,并与本省份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所编制或发布的相关规划,政策文件,标准规范,典型案例,创新成果等材料,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交通运输部,公安部 红桃影院,商务部,  第十五条  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,商务部适时组织专家对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绩效评估,  第十六条  对因不可抗力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客观因素,确需对示范工程实施内容,考核指标,实施期限等进行变更的,应当详细说明理由,经省级交通运输,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后,报交通运输部备案,书面变更申请应包括:  (一)变更的内容,  (二)变更的理由,  (三)承诺变更后不影响原定示范效果,  第十七条  交通运输部,公安部,商务部根据各自职责,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推进,支持示范工程建设,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省级和城市的财政资金支持,加大对示范工程中新能源车辆购置与运营,配送节点建设,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,公共信息平台建设,末端配送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,  第十八条 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,加大对示范工程创建的宣传力度,充分利用网络,报纸,电视,广播等多种方式宣传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和建设成效,积极营造支持创建工作,体现创建成效的舆论氛围。

第四章  验收与命名

  第十九条  创建期结束后,已完成《实施方案》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示范工程,可申请验收,  第二十条  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,商务部制定示范工程验收方案和验收考核指标,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示范工程开展验收,验收工作按照“城市自评,省级审核,部级验收”等程序进行,  (一)城市自评,创建城市对照《实施方案》进行自查评估,经评估后达到验收条件的,向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,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,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(具体要求见附件3),自查评估未达到验收标准的,应申请延期验收,  (二)省级审核,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通过材料审核 红桃视频,实地勘察等方式对创建城市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进行审核,审核认为达到验收标准的,形成推荐意见报交通运输部,公安部,商务部,未达到验收标准的,督促创建城市进行整改,确需延期的按时办理延期手续,  (三)部级验收,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,商务部按照验收工作程序,组织专家赴创建城市进行实地验收,开展量化打分,形成验收意见,  第二十一条  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,商务部对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进行公示,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复核,确认验收结果后,联合公布验收合格的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,授予“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”(以下简称示范城市)称号,示范城市按照有关要求,享受奖励政策,未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,交通运输部牵头反馈其未通过原因,提出整改要求,并给予1年的延续创建期,期满前创建城市按程序申请验收,验收仍未通过的,取消创建资格,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直接取消创建资格:  (一)提供的验收文件,资料,数据不真实,  (二)未经批准,擅自对示范工程实施内容进行重大调整,导致示范工程不再满足原定创建目标和示范效果的,  第二十二条  取消创建资格的示范工程,不享受示范工程部级相关政策,不得再以示范工程名义开展工作。

第五章  动态评估

  第二十三条  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,商务部,从示范城市获得称号次年起,按照“方向不变,力度不减,标准不降”的原则和“三年一评估”的要求,组织开展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工作,动态评估期间,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持续开展跟踪督导工作,组织示范城市开展年度评价工作,  第二十四条  动态评估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,按照“城市自评,省级初审,部级评估”程序进行,  (一)城市自评,示范城市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总结动态评估期工作情况,并于每个动态评估期末年的6月底前,形成自评报告(报告格式参照附件3)报送省级交通运输,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,  (二)省级初审,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对示范城市自评报告进行初审后,于评估期末年的8月底前,将审核后的自评报告报交通运输部,公安部,商务部,  (三)部级评估,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,商务部通过组织采取实地暗访,专家评议等形式,形成评估结论,对于动态评估期评估合格的示范城市,交通运输部,公安部,商务部公告保留其称号,对于动态评估不合格的示范城市 红桃视频在线,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,商务部,将整改要求通报示范城市所在省份的省级交通运输,公安,商务主管部门,由省级部门督促相关示范城市限期整改,整改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,整改后仍不合格的,将公告取消其称号,不再享受示范城市部级相关政策。

第六章  附  则

  第二十五条 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,公安部,商务部负责解释,  第二十六条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红桃视频高清

附件下载:

  1. 附件1 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指南.docx

  2. "红桃视频在线" 附件2 示范工程总结报告编制指南 红桃视频免费观看. docx.

  3. 附件3 示范工程验收申请报告编制指南 红桃视频网站. docx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