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,自治区,直辖市,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,科技厅(委),工信厅(委),财政厅(局),国土资源厅(局),环保厅(局),住建厅(委,局),水利厅(局),农业(农牧,农村经济)厅(局,委,办),商务厅(局),国资委,国税局,地税局,统计局,林业厅(局):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,国务院关于建设生态文明,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,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要求,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《循环发展引领行动》,经国务院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你们 红桃视频,请贯彻执行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科 技 部
工业和信息化部
财 政 部
国 土 资 源 部
环 境 保 护 部
住房城乡建设部
水 利 部
农 业 部
商 务 部
国 资 委
税 务 总 局
国 家 统 计 局
国 家 林 业 局
2017年4月21日